开宗明义先讲,我不是要引发口水战,也不是要落井下石!!
在经济压力或其他因素不容许孩子报到时,
如果真的有在避孕,但还是不小心有了,
一定要拿掉才能解决问题吗?
(拿掉孩子除了对孩子不公平外,对妈妈的身心伤害也是很大的)
有没有哪个政府机关(如社会局)或其他机构(如基督教办的什么**中心)
可以让无力扶养孩子的人放心把孩子生下来,
然后送去那机构,给有心收养孩子的爸妈抚养的呢?
我是护生一派的,但我承认人生中有很多不得已!
怎么做才能让伤害最小呢?
真的好疑惑!!
上来请教专家或前辈
感激不尽
安徽试管供卵机构
根据宝宝H的公式
是一定要妳生的啦或是这个孩子跟妳有缘啊
经济压力
妳一天孩子也是一天
如果真想把孩子交给某个机关照顾才是对他最好吗
妳真的很放心吗
要不要生下来妈妈妳自己决定吧!!
没能力养就不要生
你就算生下来 交给别人养 孩子未必幸福 到最后可能到育幼院 不然就是过着等待被领养的日子 这样有很好吗
既然没能力养 就不要生下来 这样情况生下来 对小孩更不公平
换作是你 这样无父无母的被扶养大 你心态如何
我是建议拿掉 只求宝贝晚点在来
就算小孩交给服务机构 未必有经费可以扶养 还有如果有人养 那就不会有育幼院 寄养家庭 等等
所以你自己想清楚
拿孩子的错,没有生下来,虐打他到死的父母的罪可怕
生而不养(这里指任他自生自灭,不是让人领养),更可怕
生来送人,就没有错了?
孩子将来会不会问,为什么把我送人?因为养不起阿!那为什么要生我?!
每个家庭状况不同,可以提倡正确的避孕方法,但不要任意套罪于人
--如果真的不小心有了,但真的养不起--
不想听到一些强词夺理的话
如果,如果太多的"如果"与"不小心"
我还要请问一下,什么叫做"不小心"?? "让伤害最小"??
应该是跟您老公讨论吧
(原作者于 2007-01-05 09:57:31 重新编辑过)
我现在的经济能力根本养不起2个孩子,
所以我选择避孕,方法是安全期加保险套加做完立刻洗澡,
如果这样还能有”不小心”,那我会真的相信是”缘份”
唉,我是开版的版妈
我真的只是路人对这种现象很无奈
只是在想这问题的另一条出路
对啊,像今天报纸刋的那个台中小女孩,没有亲人,独自一个人在没水没电的空屋住了那么多年,冬天只能用冷水洗澡,没得吃,我如果是那个小女孩,我宁愿我不要被生下来
最近真的好多这样的话题喔
看了都觉得
其实有很多的方式可以避孕
只是当事人有没有重视这样的事
那个人希望自己生下来没有父母疼爱
毕竟被领养的孩子可以得到良好的照顾仍算少数
而在孤儿院的小孩也很可怜
真的不要如此的不重视
可以预防的事就别让它发生
有!
可以上户籍所在地的社会局网页上查询,可以找到儿童福利『收出养』业务
可以去电话询问
出养业务所负责之出养流程:
出养人资料登录
等待机构社工员联繫访视
配对媒合
收养 人试养
再评估
正式办理收养
等待法院裁定结果
追蹤访视
亦可透过社福单位协助处理,相关讯息可至「收出养服务资讯网」
或者打电话到儿童福利联盟:
也可以打给各地家扶中心(因为家扶中心只有提供收出养认可,就是向法院申请收出养后的访视工作)
不喜欢这篇>"<
要麻就生要麻就不要怀孕
什么叫做怎样让伤害减到最小,很无聊的问题
怀胎十月的辛苦把宝宝生了又送去给慈善机关
应该没几个妈妈会如此冷血吧?我就没办法因为会捨不得
以前社会一个大家庭不是夫妻俩不然就只有丈夫在赚钱
人家生了将近一打的小孩还不是苦撑过来
现在社会虽然贫富差距大,但是一碗麵的故事大家都还记得吧?
大人苦小孩有跟着苦,但是至少他们是快乐的
楼上的妈妈
我只能说,你的世界不是全世界
恩如果事情都已经发生了
你想留下来要不就是依相关规定办理低收入户补助
再来 就是像★~victoria ~网妈建议的是很好的建议我以前有在家扶中心做过义工也确实有这方面的业务帮助喔
最重要的静下心来想清楚要留要拿的决定
考量是全方面的生命经济家庭能力总之就是全方位的点线面考量真无头绪到妇女机构 寻求协助
当然预防胜于发生
加油喔
to:很无聊耶你太闲喔
你是没有被钱逼过喔??
我们没资格要求人家生下孩子过苦日子的!
我们是会帮人家养厚??
要苦的很快乐不容易吧!
一碗麵的后续报导是那些孩子在社会援助下
终于展现的笑脸跟自信一样过贫苦到不行的生活
这些孩子就会像之前的生活一样==>不快乐的活着
讲别人过的苦日子比较容易吗?
这个问题也发生在我身上过
我当时自己也思考好久
当然也上来问过大家的意见
那时候还有匿名
我知道生下来真的养不起
因为身上还又太多的贷款
可是
我最后还是选择让她当我的女儿
也就是现在的张莛
我好爱她
真的很爱
所以只好更加想办法工作努力节省
让她能够快乐平安的生活
到现在虽然我一直还在跟经济拔河
但是我没有一丝丝后悔
这个问题,真的很难有答案。
堕胎与出养,都是捨弃,不是吗?
只不过,一个是生离,一个是死别。
我们家对面有一对结婚十二年没有孩子的夫妻,四年前领养了一个小女婴,那个小女婴的母亲是未婚生子,因为选择生下出养,让小女婴除了死亡之外,还有别条路可走。
我家对门夫妻,惜命命的疼爱这个小女婴,吃好穿好用好,孩子有健全的家庭,有比亲生父母还爱她的养父母,也是幸福啊。
谁都希望给孩子机会,谁都不愿剥夺孩子的权利。
可是,我觉得选择堕胎的女人,多少是怕面对别人的眼光,害怕周遭亲友恐怕无法接受怀胎十月然后出养的情况。
她可以选择秘密堕胎,却不能选择秘密怀孕出养吧?问题就是在这里。
(原作者于 2007-01-05 13:52:47 重新编辑过)
我比较冷血哦
我会主张先拿掉ㄟ
我先前生的三个孩子之间的两个空档也怀孕了
但是我不想要孩子太密集就去拿掉
二十几年前有啰
在我个人来说
如果我养不起我宁愿不让他们来到世上受苦
送出去那往后的一辈子都会在挂念着那个孩子之中度过
孩子也会一直生活在被遗弃的哀怨之中
生与不生怎样才算是人道?谁说的準呢?
我也主张拿掉
不能养,就不要生
就算是送给人家但相信对方会善待这个小孩吗??
自己都没有办法有任何的保证留下来徒增伤心那就让伤心彻底一点
还有一些事情也藉这个版说一说
以前我们是一个大家庭跟叔叔一家共住
叔叔八个小孩我家七个小孩
那时生活条件很不好
叔叔就先行送了一个孩子给人领养
我爸因为不好意思
也把我一个刚满月的妹妹送出去了
那是趁着我妈熟睡的时候偷偷把小孩抱走
我妈醒来发现后嚎啕大哭
四五十几年过去了
虽然我妹还是会常回来看我妈
可是我妈心中的那份痛跟对我妹的歉疚一直不曾磨灭
我妹也曾在我们面前怨怼为什么要这样对她?
这件事也是我妹一辈子的痛
我妈已经走了十一年了
在我妈走之前我还可以感受到
我妈对这件事情仍然放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