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联合晚报╱记者陈素玲/台北报导】 20071212 03:11 pm
立法院卫环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将「两性工作平等法」更名为「性别工作平等法」,除了申请育婴留职停薪对象从30人以上事业单位受僱劳工扩大到全国受僱劳工外,适用企业新增90万家,受惠劳工约181万余人。此外,在立委郑运鹏坚持下,未来配偶陪产假也从2天增加到3天。
至于留职停薪津贴,也可望在下午初审通过,一旦通过,未来申请留职停薪劳工,将可获得全体劳工平均投保薪资五成津贴,亦即1万5千元,最长可领半年,这项津贴将由就业保险基金支付。
立院初审通过 留职停薪最长2年
「两性工作平等法」原规定受僱30人以上之受僱者可在子女满3岁前申请育婴留职停薪,最长2年,面对少子化趋势,行政院为鼓励生育,决定发给「育婴留职停薪津贴」,立法院卫环会今天审查「两性工作平等法」「就业保险法」等配套法案,中午先通过「性别工作平等法」修正案,删除留职停薪适用对象仅限30人以上僱用单位,适用对象扩大到全国受僱劳工。
根据劳委会统计,30以下事业单位为90万7千余家,受僱劳工为181万7千余人,一旦上述对象也纳入留职停薪适用对象后,全国666万余名受僱劳工都可一体适用,只要家有3岁以下子女,都可申请留职停薪,不限性别。
家庭照顾假 扩大到5人以上企业
此外,原法案「家庭照顾假」仅限30人以上事业单位受僱者,但修正条文扩大到5人以上雇主受僱者就可适用,如果遇到家庭成员发生严重的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需亲自照顾时,得请「家庭照顾假」。
【2007/12/12 联合晚报】@
真是令人兴奋的好消息,跟各位妈妈们分享!!!!
不知道确定哪时候可以正式申请呢!!
江苏试管供卵机构
公家机关都不一定请得过育婴假何况一般企业
太理想化了!
我就是在公家机关被百般刁难的那一个
感谢妈妈的分享
呵呵太好了
我考虑生第二胎了
如通过,不知何时开时实施?
我公司有二年育婴假,预计明年农曆年后要请好想赶快通过实施哦
(原作者于 2007-12-12 15:55:02 重新编辑过)
妈妈给你秀啦
我还以为公务人员很好请育婴假呢
不过这个案子好像没有包括军公教?
而且才初审通过,还要等好一阵子吧
请育婴假,公司能不准假吗?
劳保不是有规定吗?
感谢妈妈的分享
希望可以尽快立法成功喔
只是会不会又有后续的其他问题呀
真是担心
随便听听,这种要经过立法院同意,不晓得什么时候我觉的只是最近立委选举在炒作而已,之后又不了了之。
确定了吗?那还真是一大利多呢!
不过公家机关反而没有留职半薪呀,真是有点可怜。
To 狂恋杰曦 妈妈
公家机关会刁难给育婴假吗?
按照规定,所有的留职停薪申请,机关长官都有裁量权,唯独育婴假是不能拒绝的喔(可能是考虑到增产报国吧)!您要不要再跟人事室确定一下呢?
我身边的同事和我都很顺利地请到育婴假,没有被刁难呢!
我原本也是公务人员,不但没有机会请育婴假,连留职停薪都不能通过。
宝宝H上有许多妈妈也是因为无法留职停薪而辞职的
福利归福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唉
to minsung:
不是光明正大『不准』,是主管跟妳私下协商
(原作者于 2007-12-12 16:00:59 重新编辑过)
有也不敢请
到时回来可能饭碗不保, 要回家吃自己了
这对私人企业有用吗?
公司真要员工走路的话,就一定有办法逼走妳的
我们是看的到,吃不到啦!
我们这种一年一聘的约僱哪赶想啊
要是请下去,
明年就回家吃自己了><
时机歹歹,不被公司"请"走就很偷笑了
哪还敢请育婴假?!
再说,自己请假不是会加重同部门同事的工作量吗?
之前自己部门同事在产前留职停薪三个月
剩下的两个人就要做三个人的工作,很累!
不是我们没有同事爱,实在是每个人原有的工作量就不轻了啊!
这种法令,看看开心就好
就像楼上妈妈说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啊!
这样女性结婚后, 更难找工作了
以前我们公司也有人留职停薪2年,
想再回来时, 根本就回不来,
因为她原来的位置已经另外请人做了,
难不成将人家辞掉再让她回来吗?
后来那个女的就自己办离职了
To 真想快点把宝宝生出来 妈妈
留职停薪的规定条件包括侍亲、进修、育婴等,「育婴假」只是我们一般的泛称而已,实际上就是留职停薪,并不是什么「假」,所以还是没有给薪的。
要请育婴假,主管通常都不太愿意,也会私下和你协调,但是一旦提出申请,机关首长是不得拒绝的。而且,请育婴假期间,单位还是可以找一位职务代理人来代理工作呀,当然这在私人企业就比较困难了。
当然,留职停薪是帮你保留原机关的职缺,但不保证一定是原单位的职缺,机关得视人力调配来做调整(这段话好像有点複杂,不过在公家机关服务的妈妈应该看的懂)。不过比起私人企业来说,在公家机关是保证回去复职一定还有工作,私人企业就很难了,所以这也算是在公家机关服务的一项福利吧!
至于约聘僱的妈妈,因为不具有正式公务人员身份,所以也就不能享受这项福利了。
(原作者于 2007-12-12 16:38:24 重新编辑过)
有也不敢请
到时回来可能饭碗不保, 要回家吃自己了
---------------------------------------+1
约聘雇可以请啦~~我们人事单位建议半年!
因为超过半年就没考绩,这时就要看单位主管要不要续聘了!
我之所以不能请是直属长官机车不让我请!
我连丢出来的机会都没有
我们这种一年一聘的约僱哪赶想啊
要是请下去,
明年就回家吃自己了><
--------------------------------------
+1
我是3个月1聘的临时人员
唉更不敢请啰
(原作者于 2007-12-12 16:53:31 重新编辑过)
我觉得这些政策只是好听而已吧!事实上他根本就无法约束老闆的行为,以现在的环境大家能够有班上就不错了,谁敢要求老闆在付这些薪水阿!即使有法可管那些罚款的金额根本微不足道;就像我老公劳基法有明文规定有2天陪产假,但是公司就是不给你有什么办法,你有可能为了2天假去跟自己的工作赌吗?算了这些政策表面看起来不错,但是应该要更完整才对,委员们请你们想想,如何让职场上的妇女得到应该有的保障呢?
我想才初审而已,这种好康的事有得等啰!
况且育婴假请完回来,会和原来的工作性质
会一样吗?没有人会取代你吗?
我想私人公司在经济不景气之下,会採取什么
应变措施呢?小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但若真空有的话,还是很不错的,可以自己带孩子
#就像育儿津贴,听说无法普及(有所谓排富条款)
,夫妻年薪总和若高于36万就不得请领?唉!可悲
的政策,年薪36万就很难生活了吔!
真是太棒了可以考虑生第二胎了!!之前生产除了留职停薪之外,没有办法领到任何津贴,也没有保险,只有领到劳保局补助的一个月薪资!!真惨~~
虽然我公司有二年育婴留停,目前也已有4,5位申请
但据了解只有一人成功被资遣有领到钱(当年育婴假立法实施第一年,公司还来不及应变)
其他人看老闆要不要赏脸啦能力好有利用价值的会留位子给你
普普的随便找个不相干的职位看你要不要,不要的请自行离职呗!
我想申请但心里盘算年终会不会被打折咧
T_T'' 小老百姓的悲哀
哎…如果跟公司提要请育婴假…公司会直接叫我填离职单吧…
劳基法规定又如何?有多少公司会照办?
可是我觉得一点都不实际,因为想我们这种一般的
小公司怎么可能给你留职停薪这么久呢,
像我公司就我跟我老闆,那时还到了当天痛了才开始
请假的勒,而且因为没人帮忙作帐月子中还帮我老闆的忙
也没休满56天就上班啦,所以我觉得这一点都不实际,
而且再这么不景气的风气下你一走马上就会有人替补这个位置的
,所以ㄚ,难啰。
何时可以实施呢?
如果带2个小孩还可以领津贴还满划算的。
我才刚请育婴假2个月呢
若是通过了钱不知道还能不能补领呢哈哈
我想太多了现在的政府喔没信心了
厚这立法也太久了,
从我请留职停薪前就一直在等,
等到我两年都快到期了还不知可不可以领到
不过至少有点进度啦
请立法委员动作快点赶快造福增产报国的我们啦
版妈
建议改一下标题
应该是「育婴留职停薪,半年有劳保补助」
因为台湾现行是没有育婴假的
所谓的两年育婴假是育婴留职停薪
而所谓的半薪,是劳保局补助半年
也不是雇主给半薪
而且是全体劳工平均投保薪资五成津贴,不是自己的投保级距五成
(泼大家的冷水了,不好意思)
所以30人以下的企业还是没有的
又是一篇选举拉票文
有也不敢请
到时回来可能饭碗不保, 要回家吃自己了
---------------------------------------+1
我们公司算是百大企业之一,
公司成立十多年,人数有五六千人,
目前为止只有线上小姐有成功请育婴假,
办公室的人只有自行离职,
还从未有人请成功的例子>_<"
我从今年三月份开始请育婴假到明年8月
那也可以适用此条款吗?
谢谢替我解答的妈妈
拜託,一个人消失半年,怎么能再回到工作岗位上
马上就被别人取代了,如果公司能让这个人请假半年不须要这这个人的话,那也不用再请人了,这只是让女性不敢生育罢了,
生育请二个月已是勉勉强强了,还请到半年,那是要回家吃自已的作法吧!
怎么觉得是没大脑的法案,真想在通过之前生一生,但是又不是说生就生,真是讨厌。
哎…如果跟公司提要请育婴假…公司会直接叫我填离职单吧…
劳基法规定又如何?有多少公司会照办?+1
我就是亲身经历,初期怀孕状况多,医生要我请假休息,家人要我留职停薪,公司要我自愿离职,我是每家公司都有情有义的,根本没几家公司会照办!
祈祷这是真的
因为我第二胎想请育婴假
如果两个都给保母带根本划不来
听起来不错
不过在非公家机关上班的我
还是觉得不可能实行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