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过:育婴津贴父母可各请半年
更新日期:2008/09/11 16:35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就业保险法」修正草案,未来就保年资累计满1年的劳工 ,只要子女在3岁以下,依法将可请半年的育婴假,请假期间并可以向劳委会请领六成薪的育婴津贴。另外 ,草案中并把中高龄及身心障碍失业者的失业给付,由现行的6个月延长为9个月 。(张德厚报导)
行政院会11日通过就业保险法修正草案,未来只要就保年资累计满1年的劳工,子女在3岁以下 ,父母都可以办理育婴留职停薪,可各请6个月的育婴假,加起来父母两人将可请1年的育婴假 ,再加上母亲原来可请的2个月产假,合计假期可达一年两月。而在育婴假期间,请假者并可以申请育婴津贴 ,津贴的给付标準是按被保险人平均月投保薪资的6成计算。劳委会主委王如玄表示,育婴留职停薪最长半年的期限,是工商界劳工及妇女团体沟通的结果 ,也是资方忍受的极限 。王如玄:『我们请领6个月再加上2个月的产假,总共是8个月。这大概是对妇女朋友来讲,如果离开职场的一个极限 ,他还有办法能够继续再回到职场,因为如果离开越久,要回到职场其实是比较困难的,然后也是企业对一个员工离开 ,差不多这段期间是它能够忍受的範围。』
育婴津贴将由就业保险基金支应,预估每年所需的经费约新台币81亿元。另外,考量到中高龄跟身心障碍失业劳工的失业周期 ,较一般劳工来得长,因此,法案中也把中高龄及身心障碍失业者的失业给付 ,由现行的6个月延长为9个月 。该草案若经立法院修正通过,最快明年上半年施行。
所以已经通过了吗@@?
西安供卵试管
该草案若经立法院修正通过,最快明年上半年施行。
所以是还没吧
等到通过
我家DD都满3岁了吧
唉
我觉得这条根本没用处ㄟ
有谁敢请育婴假,只怕到时被老闆炒鱿鱼唷
就算没炒鱿鱼,老闆脸色会好吗?
这样的工作环境还待的下吗?
倒不如给我现金呢
僕
目前留职停薪中
明年一月我就回去工作了,因为钱不够用了
等不到补助= =
公司一直进外劳
谁敢请育婴假
产期休完都还不知道有没有工作累